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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政府常务会议传出多项利好 多个慢性病5月入医保惠及2万人

2018-03-20 09:12:11来源:永康网络电视台  

16日,市长朱志杰主持召开市十七届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永康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

16日,市长朱志杰主持召开市十七届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永康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3个慢性病病种将纳入城镇职工医保、6个慢性病病种将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约2万人受益。

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慢性病病种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顽固性哮喘,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的慢性病病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顽固性哮喘,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二者,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除外),阿尔茨海默病。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发生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0元和2000元,统筹基金报销分别为80%和60%。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今年起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与选缴保费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参加大病保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单独参加大病保险。基本保费按政府、单位缴纳60%,个人缴纳40%的比例筹集。2018年基本保费为每人5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选缴保费自愿选择,每份100元,最多可缴纳3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永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将在江南街道、前仓镇和古山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代理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责任制度。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修改完善《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意见、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重点关注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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