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整治 明范围 严执法 优举措 永康市力推“五炉”整治 誓赢蓝天保卫战
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近日,我市召开高污染燃料“五炉”整治工作推进会,向淘汰高污染燃料“五炉”发起总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连日来,市发改局联合各镇街区、有关部门等多方力量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在去年基本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基础上,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高污染“四炉”整治工作,还城市一份洁净,给百姓更多蓝天。
立足当下环境整治,造福长远经济发展,我市正不断加强整治力度、明确禁燃范围、严格环保执法、优化整改举措,大力推进“五炉”淘汰改造整治,为“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打下良好生态基础。
永康市禁燃区范围合围图
强整治:
态度零容忍多部门合力齐攻坚
日前,在高污染燃料“五炉”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市发改局就当前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禁燃区有部分酒店宾馆使用成型生物颗粒燃料”等问题进行通报。综合行政执法、环保、经信、建设、安监、规划、质监、市场监管及各镇街区等部门单位参与,提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重申整治意义,决议形成合力,加强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大力推进高污染燃料“五炉”整治步伐,誓赢永康蓝天保卫战。
会后,市发改局迅速汇总相关文件,出台针对性的整治方案,部署全市“五炉”整治推进工作,并联合各责任单位,开展我市近年来范围最广、执法最严的“五炉”大整治行动。
何谓“五炉”?记者了解到,高污染燃料“五炉”是指锅炉、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五炉”整治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势头迅猛,许多大中型企业纷纷加入“煤改气”“煤改电”队伍,实现了清洁生产。但是,依然存在部分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对我市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不符合新时代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更不利于“全面奔小康”的发展进程。
“‘四炉’(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和茶炉)整治还剩下不到2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接下来,我市相关责任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大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快整治进度,并将该项整治工作列入各镇街区考核,定期通报整治进度。”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
明范围:城区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建台账
记者了解到,4月份以来,经济开发区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对辖区内1000多家企业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情况回访,同时摸排“四炉”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类似的情形在全市各镇街区陆续上演。各责任单位也迅速行动起来,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开展地毯式摸排,深入采样,严格执法,按照《关于开展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茶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集中整治和拆除,对完成整治的业主进行初验,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高污染燃料“四炉”整治台账。
摸排是为了更精准的整治,其中禁燃区范围是重中之重。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我市就发文向全社会公示了扩大后的禁燃区范围,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强力推进“五炉”整治。
据悉,扩大后的禁燃区范围为:西三环(规划)-蓝天路-西塔路-五金大道-溪心路-南都路四环线(规划)-330国道-金都路-东港路-金山东路-学院南路-长城东大道-九州路-学院北路-九鼎路-东清线-北湖路-九州路-科源路-长城西大道-花园大道-香樟大道(包括规划延伸段)-330国道-西塔路-松石西路-西三环的合围区域(具体见上图)。
市发改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其中,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以及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气等非车用的燃料或物质。
严执法:监管网格化长效整治杜绝“复发”
今年,一家位于花街镇的食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被群众举报。相关执法人员立即展开突击检查。经查,该企业早在2016年就完成整治工作,但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再次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目前,该企业已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锅炉整治,是我市蓝天保卫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上级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整治任务和期限。我市五金制造产业发达,中小企业众多,锅炉使用率较高。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快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步伐,全市总动员加快新能源改造步伐,出台相关政策助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451台,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028万元,全面完成了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
“完成整治任务,不是最终目的。整治后还要防止‘复发’,同时引导企业改造升级,才能真正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发改局局长项敏说,因此,虽然目前已经完成了锅炉整治任务,但在监管力度上依然要保持高压态势,各责任单位要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通过网格员定期巡查报告摸清整治情况,发现一台汇报一台,汇报一台处理一台,对新建、复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行为“零容忍”。
优举措:奖服两手抓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将给予补助
锅炉整治之后,窑炉、熔炉、煤气发生炉、茶炉等“四炉”淘汰改造工作也进一步加快。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推进。
市环保局作为全市污染排放的执法主体,负责淘汰改造后的监督监测,对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依法进行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禁燃区内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技术指导方面,市质监局负责做好高污染燃料“四炉”整治相关认定工作。技术改造方面,市经信局负责对高污染燃料“四炉”使用单位新上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热水直供提供技术改造服务保障,统筹布局,做好落后产能的认定和淘汰,为企业清洁能源改造提供有利支撑。清洁能源供应方面,市建设局从管道建设和制定优惠政策方面入手,在城市燃气管道建设、监督燃气公司优惠供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惠。
此外,还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取所长;各镇街区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共同发力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淘汰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高污染燃料“四炉”业主,还将得到一定补助。其中,采用直接拆除方式进行淘汰改造的,按照设备净值的20%补助;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燃煤“四炉”按4万元/蒸吨补助,燃油“四炉”按2万元/蒸吨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只针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的“四炉”业主。逾期不完成淘汰改造的,不仅不能享受财政补助,还将被强制关停。市发改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四炉”业主在淘汰改造完成后,可向所在镇(街道、区)提交材料申请初验,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经过验收合格公示后,市财政局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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