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让依规养犬文明养犬成为习惯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2018-05-18 13:50:41来源:永康网络电视台  

犬类监管工作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焦点难点问题。今年两会中,有55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议案》,表达了对我市犬

犬类监管工作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焦点难点问题。今年两会中,有55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议案》,表达了对我市犬类管理的看法和建议。7日,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带队来永,开展犬类管理立法调研,为《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建议。

其实早在2006年,我市就出台了《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和《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实施细则》。经过多年规范,我市不少犬主已养成依规养犬、文明养犬的习惯。但也有部分养犬人并没有那么自觉,恶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犬类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今年5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东城、西城、江南街道所属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开展了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源头防控配备犬类管理队伍

“我们小区里有好几只流浪狗,业主们出行存在安全隐患,这些狗随意大小便也对小区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1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接到某小区业主的来电,立即赶往现场处理。

“遇到流浪狗出没等情况,业主们会给我们打举报电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犬类管理小分队队长陈华中介绍,“现在市民养犬数量不断增加,但部分市民养犬意识薄弱,造成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犬只扰民等现象发生。”也正因为如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都会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巡查,加大放养犬、流浪犬收捕力度,并以步巡的方式进一步向大街小巷延伸,扩大巡查工作的覆盖面,对流落街头的流浪犬和在公共场所放养的犬只进行收捕。

执法人员们出发来到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市民广场展开巡查。在某广场西侧,一名男子引起了队员们的注意,他带着一只金毛成犬正在玩耍,金毛成犬的脖子上没有栓牵引绳。“现在广场上没什么人,就想让它轻松点,不栓牵引绳。”见到执法人员,他立即将手中的牵引绳拴在宠物脖子上。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他表示会积极改正,规范养犬行为。

据了解,在清晨和傍晚时分,执法人员会增加巡查次数,重点加大对城区各个公园、三江六岸等场所的犬类巡查整治力度,及时处理犬只未系犬绳,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等易引发安全隐患、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加大宣传宣讲文明养犬政策

“阿姨,您家一共养了多少只狗呀,养犬登记证办理过了么,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须知您了解一下。”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公园、小区、三江六岸等犬类集中地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向广大市民宣传“养犬管理规定、违规养犬危害、狂犬病免疫知识”等相关内容,告知市民携犬外出时必须系狗链并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等,提醒居民不要饲养禁养犬只,文明养犬,并耐心解答市民对养犬办证、接种免疫等方面问题,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文明养犬宣传的行列中。

一对老夫妻接过执法人员递过来的宣传单,认真阅读。由于上了年纪,夫妻俩对于宣传单上的文字理解得比较吃力,执法人员就耐心向他们讲解,直到他们完全弄明白为止。“这些宣传资料内容非常实用,我回去以后一定会把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传播给身边的朋友,让他们文明养犬,保障自己的健康也保障他人的健康。”老伯说。

“是要多多宣传,带狗狗出行就带上工具,我有时在三江六岸散步会踩到狗屎,这十分影响心情。大家讲究卫生,文明养狗,对每个市民都有利。”市民王女士对宣传活动十分赞同。

“此次专项整治月中,我局扩大了文明规范养犬宣传工作的范围和力度,这为我们集中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让广大市民更加知晓我们犬只该如何饲养,应该遵守哪些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陈靖波表示,今年1至5月份,该局已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1000多份。

优化环境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开展犬类管理整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在稳步推进。2017年先后在2月份和5月份开展了城区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全年该局共收捕无证犬、流浪犬538只,处置犬类举报242起,及时劝导违规遛犬、未及时清理排泄物行为100余起。今年1至5月份,该局共收捕无证犬、流浪犬89只,处置犬类举报93起,劝导违规遛犬、未及时清理排泄物行为20余起。

今年5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月活动。整治的重点是收容影响市容和危害市民安全的流浪犬、放养犬等,重点查处违规遛犬、遛犬不拴犬链、犬只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该局还将长期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据了解,我市城区东城、西城及江南街道所属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域为限养区,在限养区内,市民只准养经批准注册登记的宠物犬和一般家犬,除重点安全保卫单位外,未经公安机关初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该局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养犬的同时,要尽量不干扰到周围居民的生活,出门遛犬拴犬链,粪便由主人自行清理,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景区景点等地遛犬,做到不影响市容环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施天祥表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是以“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今后我局将加强与部门、镇街区的沟通,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积极推进实现“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的战略部署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相关链接

致城区养犬市民的公开信

尊敬的养犬市民朋友:

您好!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意识的增强,我市城区养犬数量明显增加。绝大多数市民能够自觉遵守犬类管理法规,依法文明养犬,但也有个别养犬市民存在不依法登记办证、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违规遛犬等不规范行为,由此引发不少犬伤人、扰民和污染环境等问题。为了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希望我市的养犬朋友能自觉遵守《永康市犬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现将城区犬类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饲养犬只;个人经许可养犬的,原则上每户只能饲养一只;如果您饲养了多只犬,请将犬送至规范养犬城区以外饲养、经营或自行处置。

二、经审批,准养的犬只每年需年检一次;凡未经登记免疫、无犬牌、未按时年检或者放养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予以收容或捕杀。

三、经批准和免疫的犬只一律栓(圈)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携犬进入商店、图书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狗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遛狗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养犬者必须清除。

四、当犬伤人时,养犬者应立即送伤者到犬伤门诊预防、治疗,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章养犬、拒绝或阻挠捕杀违章犬、犬只伤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综合执法、农业、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一个美丽、文明、和谐的永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义务与责任。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或违规遛犬行为进行监督。

地址:九铃东路3081号

举报电话:8928269589282691

责任编辑:hnmd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