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投诉植得口腔医院拔牙竟进急救中心
2017年8月19日郑州市赵女士在郑州市植得口腔医院拔牙,在患者怀有牙疼是否能拔牙疑问下,医生拔掉了一颗牙并种植了两颗牙。但回到家中的赵女士却出现头晕、牙齿肿胀、身体乏力现象,上班期间被爱人接走,送到了急救中心。今年5月份,对拔牙产生阴影的赵女士,在家人劝说下,才再次去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可没想到又出现了不良反应。加之上次治疗问题,医院虽承诺解决,但事后却不管不问的态度,赵女士及其家人认为第一次在郑州市植得口腔医院拔牙伤到神经,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投诉者情况
姓名:赵女士
电 话:136****655
地址:郑州市
投诉类别:医疗保健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植得口腔医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76号
联系方式:0371-55199111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7年8月19日,患者赵女士,在植得医院因拔牙、种牙,导致细菌感染,引发高烧、头晕头痛等。经吃药两天、输液两天病情仍不见好转。8月24日病情加重,经省直三院急诊救治后,以急性后循环缺血、急性支气管炎、急性牙髓炎、血管性头疼、低钾血症等,入住医院治疗。8月31日,在医院期间产生医治费用6460.75元(不含在五洲小区医院和省政府门诊输液共两次产生的费用)。
因9月初赵的爱人要去信阳、漯河等地检查工作,赵住院无人照料,加之经治疗病情明显见轻,遂于8月31日办理出院手续,回家休养。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17年8月19日,患者赵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慕名到植得医院进行诊治牙患。期间,按照医生的安排拍了X光片。之后,医生提出要拔掉一颗牙,再进行种牙。因有过治牙经历,赵提出“听说牙疼不能拔牙”的疑问。当班医生说,根据你拍片的情况看,牙床、骨密度等都比较好,可以拔牙和种牙。虽然仍存疑问,但还是听医生建议,当天就拔了一颗牙,并种植了两颗牙。
回到家后,遵医嘱吃了消炎类和止疼类药。当夜因疼痛不适,一夜也没有休息好。第二天,赵的手术部位明显肿胀,感觉头晕的厉害,身体乏力,几乎不能站立。近中午时分,单位同事见赵精神状态萎靡,随打电话联系了赵的家人。赵的爱人开车到单位接上赵后,见赵的脸色明显不佳,就赶紧同省直三院急救中心一边联系,一边开车将赵送往医院。到省直三院急救中心后,医生见情况危急,就先安排上了呼吸机进行求助,紧接着办理了住院手续。
在省直三院住院期间,植得医院也曾两次派人到医院进行探视和了解情况。其中一次是一袁姓副院长(女)带队,她当时态度还算诚恳,表示等赵出院后,植得医院会进行妥善处理。
出院后也曾告之过责任医生出院的情况。任医生微信回复的原话是“赵老师,您好,您反应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上次和我一起看望您的是我们的袁院长,她主要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她这两天刚好休年假了,可能还需要三五天回来。等袁院长回来后我会第一时间给您联系,您不用着急。”
出院后的一段时间,赵每想起这次治牙的经历,就有明显情绪不良反应,几次表示“再也不治牙了”。
2018年五一放假期间,赵在家人的劝说下,再次到了值德医院进行后续种牙的治疗。手术时,主责医生劝在一旁的赵的爱人离开,说看着也会着急,让去休息室等候。这次治疗后,赵再次感到不适,整个脖颈不能扭动,抬头困难。在经过吃消炎药和贴膏药后,效果一般。连续两次术后反应,家人怀疑上次拔牙、种牙是不是动到了神经(我们不是医生,只是这样猜测)?于是,就打电话向责任医生咨询。本来是想着寻求些宽慰和帮助,谁料责任医生(任医生)出言非常不友好,称治疗没问题,不可能动到神经,并责怪患者是体质问题,还说那么多人来医院治疗,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等等。
对此,我们表示非常不愿意接受。本来第一次治疗时,患者已经提出牙疼期间治疗的疑问,而医生分明是受利益驱使,在并不具备拔牙、种牙的情况下,不仅拔掉了两颗牙,又紧接着种植了两颗牙,以致造成赵手术后身体发生异常,以致住院的后果,花费了医药费,还给患者身体、精神造成了极端的伤害,对后续治疗产生了恐惧心理。今年五一,也是家人一再劝说,赵才勉强同意到医院治疗的。
以此之前,赵有家人一是考虑医院袁副院长曾经有过“会妥善处理”的承诺,本着友好协商的想法,没有主动向医院再提起此事;二是考虑还有后续治疗,总有机会见到医院负责同志,进行协商。待第二次到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时,赵的家人提出见一见那位袁副院长,谁料前台工作人员,以袁副院长出差了等为由,不进行联系,也不提供袁的联系方式。后来,赵的家人只好在留言薄上写下了基本请求和联系方式。但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院方的回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感到医院一是在诊治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当;二是在事情发生后,有逃避责任之嫌。
事情的发生,本是医患双方都不希望的,再追究谁的责任已经没多大意义。住院期间,植得医院主治医生、副院长等先后到医院看望,也体现了一种诚意。但事到如今,快9个月时间了,医院方一直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甚至根本没有诚意与患者家人见面和进行沟通,这实令患者家人不能接受。
投诉请求:
起初,住院时袁院长亲自到医院看望,觉得态度比较诚恳,也承诺出院后解决问题,可至今无人解决,首先请医院拿出解决问题该有的态度。赔偿2017年8月19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因拔牙不当产生的所有治疗费用。费用包括:
1、8月20日,商都路社区医院,输液100余元;
2、省政府门诊输液120元;
3、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费用6460.75元;
4、赵在生病期间的误工费(办事处每年按请假情况酌情扣发。参照2016年度单位绩效全勤奖是11000元,隔年发放。考核奖是一个月工资,文明奖是一个月工资,单位规定请病假超过十天,这些都没有了)
5、家人13天的陪护费用;
6、今年5·1期间去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再次出现不良反应,两次拔牙、治牙给赵及其家人身心带来了极大的创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赔偿完这些费用后,要保证正常的后续治疗,不能因此产生消极对待情绪。请用行动证明你们是一家负责任的医院,而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现有证据:收据、医院证明
责任编辑:hnmd003
精彩推荐
阅读排行
-
手术费翻8倍 登封九洲生殖门诊手术中多次加价遭质疑
下一篇2018-06-11 13:50:46
-
“非遗在社区”精品成果展览和展演在上海大世界举行
上一篇2018-06-11 13: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