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尺度”雕塑惹争议,实质是艺术批评缺位
近日,四川巴中一小区内裸女雕塑引来热议,有居民直呼尺度过大,有人却认为这是艺术,无可厚非。实际上,近年来大尺度雕塑层出不穷,引发的争论也时有耳闻。比如,2014年,沈阳一家商场公开展出“武松杀嫂”雕塑,潘金莲衣不蔽体,武松一边挥刀,一边面贴潘金莲;2015年,天津的海河岸边,陈列了一组人体雕塑;2016年,在北京的王府井、常营等地出现半裸男孩等雕塑,都曾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我们首先应看到,这是艺术与生活交织互渗的结果。正如原研哉所言,一个国家的经济步入成熟期时,人们会认识到“人类的幸福并不是只能在持续增长的经济中找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民众审美诉求与审美意识提高,人们盼望艺术品给生活增添美感、提升品位,相应地,原本多在博物馆、艺术馆等“艺术空间”陈列的艺术品正在进入日常的“生活空间”。前几年就有报道,国内一线城市中拥有艺术主题业态的购物中心已占总数约5%。而在公园、小区等人们生活休闲场所的艺术品陈列就更常见了。
然而,艺术虽然来源于生活,但一旦成为艺术,就与生活产生了距离,当它重新被置入生活空间,也就面临再次磨合的问题。实际上,正如一些评论者指出的,这些引发争议的“大尺度”雕塑如果在艺术空间展出,可能不但不会引发批评,还会引起艺术家和批评家的认真思索,但到了生活空间就不一样了。因此,这些争议可能确实与艺术品本身的艺术水准和思想倾向有关,但和它的空间“错置”更有关。
换言之,“大尺度”雕塑乱入生活空间,打乱或破坏了这个空间原有的秩序以及人们的心理期待,这才是争论出现的根本原因所在。对于此类问题,最恰当而有效的渠道是加强艺术批评,具体而言,又分两个层面。
其一,拓宽艺术批评的维度,加强对艺术品与它所置入的空间融洽度的评估。这种评估不但应考虑艺术的标准,而且要考虑时代的、历史的标准,同时还应保持足够的“区域尊重”“群体尊重”,在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和成年人的场所,在白领、海归、高知等年轻人聚集的地区或老年公寓,在沿海城市和内陆乡村,艺术品进入的程度、类型和方式都应有所区别。也就是说,评估公共空间艺术品的价值,除了问艺术不艺术,还要问合适不合适。
其二,加强和改进艺术普及。感受美,本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但经由艺术品得到美的享受,却需要后天的学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求也越来越强,其中就包含着对什么是艺术、什么是美、应该如何评判和欣赏艺术等一系列问题的索解。因此,有关部门组织文化惠民、艺术展演等活动时,不妨附带举行艺术讲座、演后谈,以及艺术家与民众的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构建多元发声的审美空间,使生活空间的美学之维更加清晰,让艺术之光更有效地照亮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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